一號下午,我拿了半天假,要准備去律師樓。到律師樓已經是1550分了。姐姐、姐夫和兩位孩子都有來。到了律師樓,才知道律師Joel 正在拿ns leave ( 不在) . 好像岡上的application 完全沒有效果。我們等了半小時,才等到另外一位律師來處理。律師來之後,講清楚,簽約的結果。姐夫就表明一定拿到一些好處,不然不願望簽字。律師有建議,自己回到建屋局去申請代款,來買姐姐50 巴仙的部份,才能保有那間屋子。看也只有這方式。
第二天早上,去建屋局時,那裡的人員,講的故事又不一樣。說要先把賣掉,把一半的錢分給姐姐之後,才申請代款把屋子買回來。自己想想,問題還真多,買和賣都要給印花稅。又要等到星期一才打給建屋局的另外買賣部門。到了星期一早上,打到建屋局的時候,那里的人員要我email ,一份姐姐簽的文件,和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. 自己准備了打好的信,whatsapp 給姐夫,等姐夫的回應。心里想,沒有做遺書的後果吧。
礼拜天早上,和儿童班的人員和小朋友去到機場( jewel) 參觀。這次有秀玉的孩子 、燕仙和她的女儿、成發、金蘭和宗合, 雨涵生病,沒有來,有點可惜。大家集合,到jewel 走了一下。之後大家吃金蘭帶來的炒飯。之後大家便去到五樓的canopy park。

我們買了14個人的票之後 ( 新加坡公民4.50元,非公民 5元) ,才進去。那里因為有冷氣,感覺都很好,走了兩個小時,小朋友都玩得開心吧。到三點,我們還有 坐巴士都t4去走一下。到1600分就回家,結束了一天的行程。回顧一天的行程,感覺還不錯吧。這里要謝謝金蘭的按排,和大家的出席。這樣的行程,下次還會有嗎?應該要等很久吧!但能開心一下,什麼都是好事。


最後,講到日本行。把盛岡 (morioka)和仙台的旅店訂了下來,肯定不會去到nyuto onsen. 到下個月才訂在東京的住宿吧!
寫到這里,和自已說,不會談戀愛的,一個人也要開心
GOD bless all the time
慧台